浠水县清明节期间严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倡议书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清明将至,追思怀远。当前正值我县森林防火戒严期(2025年10月1日—2026年4月30日),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加,祭
浠水县清明节期间
严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倡议书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清明将至,追思怀远。当前正值我县森林防火戒严期(2025年10月1日—2026年4月30日),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加,祭祀用火与烟花爆竹燃放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巩固城区等特定区域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工作成效,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县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自觉摒弃在林区、草地、墓地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焚香点烛等传统祭祀方式,坚决杜绝因祭祀用火引发火灾隐患。提倡以敬献鲜花、植树纪念、悬挂丝带、网络追思、家庭追思会等低碳环保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与哀思,用文明行动守护浠水的绿水青山。
二、严守规定,杜绝火患
清明期间,请严格遵守《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浠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及我县城区等特定区域(点击查看)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墓区及林地边缘500米范围;
2.严禁在林区、坟头、林缘、草地焚烧祭品、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野炊烧烤、生火取暖;
4.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杂草;
5.严禁狩猎放火驱兽、违规动火作业;
6.祭扫前主动清理墓地周边枯枝杂草,消除火灾隐患;
7.大风天气严禁一切明火祭祀,严防飞火蔓延。
三、全民参与,共护安全
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禁燃限燃烟花爆竹政策,引导身边人遵守规定,尤其要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清理墓地周边枯枝杂草等易燃物,减少火灾隐患。发现他人在林区违规用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制止并拨打火警电话0713-4226119、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713-4263966。
四、党员干部带头,凝聚全民合力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文明祭祀,主动宣传防火政策,教育引导亲属、邻居和群众遵守禁燃限燃规定。对违规用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坚决劝阻、及时举报,争当森林防火和移风易俗的“先锋表率”。
五、爱护生态环境,共建绿美浠水
祭扫期间自觉爱护森林植被,不攀折花木、不破坏生态、不乱扔垃圾,主动清理祭扫现场遗留物。以实际行动守护浠水生态安全,让清明更“清明”,让绿水青山永续相伴。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一声鞭炮响,隐患身边藏。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文明祭扫代替烟火祭祀,用绿色行动守护美好家园,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绿色、文明的清明节!
浠水县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